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19910745076
公司创立时股权分配不合理--后续如何解决?京声律所12
案件简介 甲公司股东A在创立初期没有股权意识,草率决定注册股份比例,即由A全额出资占股80%,B以管理能力出资占股20%。后期在甲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现B管理能力不足,同时甲公司准备扩张规模,二人对股权比例产生争议。 案件处理 A委托律师后,经律师进行专业的分析,建议A另行成立乙公司作为管理公司进行扩张,并将甲公司作为其子公司正常运营,不再用甲公司进行实际投资和发展;同时帮助乙公司重新设计股权分配方案,成功解决了股东之间的争议。
文章分类:
公司股权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