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声律师事务所

BEI JING JING SHENG LAW FIRM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19910745076

因修路造成路边餐馆无法营业,京声律所成功替委托人取得赔偿!京声律所

59
作者:北京京声律师事务所

1.jpg

城市修路造成路边餐馆无法正常营业造成损失怎么办?餐馆能否向有关部门索赔损失?有人说修路是为了公共交通,公共利益,对路边餐馆,商店造成损失不需要赔偿,然而作为餐厅的经营者,开店要交房租,缴税,安排人员就业,这些损失难道就要自己默默承担吗?

近日,京声律所承办了一件替餐馆维权的案件,成功帮店主索赔了16万元赔偿金。接下来我们就分享一下本次案件的办案过程。

【案情回顾】

北京xx区安心餐厅(化名)位于新城某路北口即某孟路某桥北段。xx区城管委(发包人)与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xx区新城某路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施工地点包括xx区“某孟路某桥”路段,而该道路的实际所有人亦为xx城管委。

2021年8月中旬,“某孟路某桥”路段开始断路施工,并因施工需要在安心餐厅门口停车处挖具一深坑。安心餐厅认为,断路施工导致餐厅客流量降低、顾客无处停车,进而导致2021年9月份至2021年12月份其经营等损失。

为此,安心餐厅向法院起诉请求:要求xx城管委赔偿安心餐厅经济损失费20万元。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xx区城管委是某孟路某路段的道路所有人,在对某孟路某路段修路过程中,将某孟路某路段的道路双向进行封堵,并在安心餐厅门口停车位置挖置大坑,确实影响了安心餐厅的正常经营活动,给安心餐厅造成一定程度的营业等损失。

但考虑到xx区城管委发包的修路项目是公益事业,在施工过程中亦有人流的导引,xx区城管委对此并不存在过错。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安心餐厅向法院提交的经营流水记录并结合同等营业面积餐厅的市场盈利情况,同时考虑疫情期间对餐厅经营的影响,酌予认定xx区城管委补偿徐安心餐厅自2021年9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的营业损失16万元,对于安心餐厅主张过高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xx区城管委补偿北京安心餐厅营业损失16万元。

【律师办案】

一审败诉后,xx区城管委不服,提出上诉。安心餐厅委托京声律所,帮忙做二审辩护。

在二审中,xx区城管委辩称:xx区新城某路道路改造工程,属于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合法行为。周边群众和单位是长远受益者,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出行不便,暂时的利益损失可以从长远的利益中获得补偿。某路道路改造工程,是在原有道路红线内施工,不涉及征地拆迁,也没有占用安心餐厅的场地和财产,未对安心餐厅的财产构成损害。因施工需要在安心餐厅门口停车处挖具一深坑没有事实依据。

某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设置人流导引,到安心餐厅就餐的顾客可以从某孟路北段或从某村内道路绕行到安心餐厅。造成安心餐厅营业额下降是多种原因所致,一审法院仅以安心餐厅自行记录经营流水作为认定依据,且判决xx区城管委承担80%的损失欠妥。

对于xx区城管委的上述说法,京声律师团提出了如下反驳:

双向断路按惯例修翻建桥梁应先修建可供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辅路,事实上该工程只修建可供人通行的便道,未修建可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就餐人绝大部分需要驾车前行,结果唯一停车场还被施工单位挖了一个深坑。

从某北段路到餐厅需绕行10华里,如从某村穿行到餐厅应当是可行的,谁料到新农村建设修路,加上疫情防控,非本村村民不容许通行。施工单位设置人流导引没有实际意义,把就餐人员拒在千里之外,由此给安心餐馆造成经济损失,xx区城管委理应为此承担相应赔偿。

【二审判决】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xx区城管委虽然施工中设有人流导引,但根据实际地理位置情况,本案所涉施工路段是安心餐厅经营的主要通行道路。虽经道路绕行亦能到达安心餐厅,但该道路由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亦处于施工状态,且距离过远,客观上亦会导致餐厅客流量的实际减少。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xx区城管委所采取的双向封堵措施存在不当之处,该措施与安心餐厅经营收益的减少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考虑疫情期间对餐厅经营的影响,参照安心餐厅提交的经营流水记录并结合同等营业面积餐厅的市场盈利情况所酌定的营业损失数额并无明显不当,但依据公平原则判定xx区城管委承担补偿责任不妥,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2022年7月6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xx区城管委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xx区城管委赔偿北京安心餐厅营业损失16万元;驳回其上诉请求。

【律师分析】

在本案中,一审判决用了“补偿”损失两个字,二审判决用了“赔偿”损失两个字,其中有什么微妙差别呢?

一审法院之所以用“补偿”二字,是根据公平法律原则,考虑到疫情营业,城管委修路公益行为等因素判决城管委补偿餐厅损失16万元;

而二审法院则认为,一审适用公平法律原则错误,这起事件是由于城管委采取双向封堵措施不当存在过错,造成餐厅经营损失减少,赔偿餐厅经营损失16万元。

综合本案来看,安心餐厅的蒙受的经济损失,一方面与修路有关,但另一方面也确实是因为相关部门在修路过程中工作方法存在不当造成的,因此二审法院的判决更加准确。总之,不管怎样,京声律所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索赔,可以说是在此类比较特殊的案件中,一次非常成功的维权!

以上就是京声律师事务所‍-北京民事纠纷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因修路造成路边餐馆无法营业,京声律所成功替委托人取得赔偿!”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京声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679-6068进行咨询!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1991074507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C座10层